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2022年度入围项目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2022年度入围项目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2022年度入围项目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2022年度入围项目六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2022年度入围项目六标段(二次);

1.2 项目编号:YXZB-2022-00155

1.3采购内容:出版用纸100-150克双胶;

1.4 入围单位数量:拟入围2家。

1.5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纸张制造商或制造商自营销售公司(不含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自营销售公司需提供制造商证明为其自营公司材料)。

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自营销售公司可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2.3 投标人通过绿色森林认证(FSC或PEFC),提供投标标段任一克重的CMA检测报告(自营销售公司可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7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打印页)。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的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的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3.3 招标文件获取须提供的资料及方式: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绿色森林认证证书(FSC或PEFC)、所投标段任一克重的CMA检测报告(自营销售公司可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4)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以来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声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6)“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页。

因疫情原因,以上证件及资料汇总成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邮箱hnyxwb@vip.126.com,若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回复,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投标文件中仍需附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院一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张女士

   话:0371-620030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院

   箱:xhwzjyglb@126.com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04室

人:刘远勇 吕丛

   话:0371-63616905、0371-69092012

电子邮件:hnyxwb@vip.126.com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无被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